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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营口英才”农业专家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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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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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市委人才办《关于开展第二批“营口英才”遴选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批“营口英才”(农业专家)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项目

农业专家项目,遴选平台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二、遴选范围

我市从事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服务、管理服务和农业生产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在遴选范围内)。

三、遴选数量

农业专家10名左右(具体类别为:农业科技人才、农业产业人才、农业管理服务人才)。

四、申报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详见农业专家申报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附件1)

五、相关工作要求

1. 同一申报人只能通过1个平台单位申报“营口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4年3月31日。

2. 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3. 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营口,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营口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研项目。对失信违规的个人和单位,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作出书面说明。

5. 申报材料需确保内容清楚、清晰;材料装订简单简洁,申报材料统一采用档案袋分装(一名推荐人选一个档案袋)。

6.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口英才计划”申报遴选工作,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到客观、真实、可靠。相关材料请于5月10日(星期五)前报营口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联系人及电话:安心  0417-2888746


附件:1. 农业专家申报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2.“营口英才计划”申报书(农业专家)

      3.“营口英才计划”申报人选汇总表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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