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对董志超无证驾驶收割机从事收割作业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6-11-02

【字号: 大 中 小 】

分享: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营农(农机)简罚〔2026〕2号

董志超

无证驾驶收割机从事收割作业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罚款

0.01

2026.9.30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