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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破解高标准农田项目“重建轻管”难题,推动项目长效发挥效益的提案》(第26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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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逢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高标准农田项目“重建轻管”难题,推动项目长效发挥效益的提案》已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抓手。2019-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1.22万亩,实施建设项目67个,2026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大石桥市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当前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有序落地、稳步推进。

从建后移交管护推进情况看,全市67个建成项目中已完成管护移交协议签订20个,尚有47个未完成移交,其中大石桥市38个、盖州市9个,项目移交滞后问题较为突出。

我局一贯秉持“建设与管护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工作思路,坚持建管并重长效发展。但结合日常督导调研情况,我们清晰地看到当前建后管护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重建轻管”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工程设施“带病运行”,设施使用效能衰减,削弱区域粮食安全稳定保障能力。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健全管护制度,压实管护责任

为切实解决农田设施重建轻管、权责模糊、管护缺位等问题,我局聚焦制度完善、责任压实、监督提质三方面发力,全面规范建后管护工作。一是健全管护制度。督导各县(市)区严格对标《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宁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农田建设项目运行管护管理办法》、《营口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暂行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立足辖区农田布局、设施类型、管护现状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修订完善本地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管理实施细则。系统化规范县、乡、村三级管护体系架构,逐一厘清县级政府、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管护专员等各方权责,形成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链条;严格遵循“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逐条细化管护条款,明确机井、沟渠、道路、桥涵、灌溉管网、防护围栏、输配电等各类农田工程设施的管护范围、内容、标准和巡查养护频次;同步明确日常巡查、维修养护、问题报备、档案管理等各流程工作规范,细化管护经费的筹措渠道、使用范围和监管程序,构建“一县一细则、全域有标准、管护有依据”的制度化管护格局。二是压实管护责任。强化顶层制度引领,编制并印发《营口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流程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进一步厘清县(市)区政府、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及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管护职责,统筹推进县级管护资金落地实施,层层压实各方责任,杜绝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等问题,确保建成项目有人管、有人护、有人负责。同步推行高标准农田管护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对已建高标准农田逐地块、逐设施划定管护范围,建立“一设施一档、一田一人”管护机制,彻底打通管护责任“最后一公里”,确保定责到人到田。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工程建后管护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考评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体系,强化刚性约束。同步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组建专项督查小组,常态化开展实地核查,重点督查农田设施运行状态、日常管护落实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成效,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对账销号,确保管护工作闭环运行。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构建多元保障体系

针对管护经费无稳定预算、资金渠道单一的堵点,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协同发力,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多措并举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全方位夯实管护资金支撑。一是落实财政保障,建立稳定长效投入机制。将建后日常管护经费纳入财政常态化预算保障,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做到专款专用。2019以来市级共落实安排管护资金237万元,用于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有效缓解了基层管护资金短缺问题;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农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和管护奖补资金,拓宽管护经费来源,共争取上级管护奖补资金500万元,为设施维修改造和管护能力提升提供了有力补充。二是积极协同财政部门,支持维修改造,消化存量欠账,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设施开展全面排查评估,建立老化损毁设施台账。三是拓宽筹资渠道,构建多元格局。建立以财政保障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投入模式,引导受益农户投工投劳、种植大户认领管护,同时引入地方专业力量参与工程运维,通过多路径降低管护成本。四是强化资金监管,提升使用效益。将管护资金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范围,评价结果与后续管护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对管护到位、设施状态良好的区域适当倾斜,对管护不力、问题频发的核减资金,形成良性激励约束机制。

(三)开展设施排查整治,化解历史管护欠账

针对设施老化底数不清、需求不明,以及设施长期带病运行等问题,我市坚持清查与整治并举、改造与预防并重,全面开展设施排查,同步统筹新建改造。一是全域开展设施摸底排查,建立损毁台账。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设施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排查建后管护问题共22个,已整改7个,剩余15个列入整改计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全。二是推动问题整改销号,深化督导问效。针对未整改问题,专项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督导各地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数量、责任人和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同时,市级层面主动靠前、全程跟进,不做“甩手掌柜”,下阶段将开展问题整改抽查复核,坚持以督促改,对整改质量不达标、虚假整改、敷衍应付的,采取通报约谈、限期重改等措施加压推进;对典型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以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的闭环监管,确保整治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三是统筹新建改造项目规划,杜绝新增欠账。将化解存量欠账与防范新增欠账有机结合,在推进2026年大石桥市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任务中,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将老旧设施修缮、配套完善等工程统一纳入项目规划,实现新建工程与存量设施更新一体推进,避免“旧账未清、新欠叠加”。同时,从省级专家库中抽取权威专家参与技术评审,严把方案论证关,从源头提升项目设计质量,确保改造一片、完善一片、管好一片。

(四)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强化绩效奖惩运用

针对现有日常监管机制落地不实、群众监督参与度不足,绩效评价约束力度偏弱问题。我局坚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监督与考核同步挂钩。一是充分运用线上监测监管平台。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常态化开展动态管控,将排查发现的设施破损、管护缺位等各类问题录入系统,建立规范的问题台账,实行“发现录入-整改处置-销号归档”闭环管理,安排专人跟踪督办整改进度、复核整改成效。二是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全面推行管护信息公开制度,在各高标准农田片区统一设置项目公示牌,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年度、实施范围、总投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护单位、投诉电话等要素;广泛吸纳农户、种植大户、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管护监督,鼓励群众随时反馈管道渗漏、道路损毁、设施闲置失修等问题,形成多方联动、共治共享的监督合力。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考核成绩与各县(市)区农田建设项目申报直接挂钩,对管护工作扎实、设施完好率高的地区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在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对管护履职不力、巡查流于形式、设施损毁长期无人处置的地区开展约谈问责、限期整改,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巩固农田管护成果。

(五)创新分类管护模式,补齐管护人才短板

针对管护技能欠缺、专业力量薄弱问题,我局着力建强管护队伍,创新管护模式,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管护水平。一是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管护力量。下一步督导各县(市)区常态化开展镇、村两级管护人员专题培训,围绕设施维修养护、巡查排查、隐患处置、台账管理、政策法规等重点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切实补齐基层管护人员专业短板,充实乡镇农业管护工作力量,打造“懂业务、会管护、能履职”的基层管护队伍。二是创新市场化管护模式,破解村级能力不足难题。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专业第三方托管等管护新途径。具体实践中,大石桥市拟委托水利供水集团统一运营,并在2023年水田示范区探索“管护+保险”新模式,引入保险公司,通过市场化手段提升管护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有效破解村级管护能力不足的瓶颈制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业农村部门将继续扛牢主体责任,立足农田建设管理职能,不断强化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一是持续压实层级管护责任。严格督导各县(市)区依据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实施细则和全流程工作规范,细化属地管护任务清单,因地制宜落实各项管护措施,确保县、乡、村三级责任层层传导、环环相扣;二是紧盯设施问题整改。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跟踪督办存量问题整改进度,对存量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类未销号损毁设施年底前整改取得实质性突破;同步建立整改“回头看”常态化机制,将已整改设施纳入日常巡查重点,严防问题反弹反复;三是切实强化日常监督考核。下阶段将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核验、走访农户相结合的方式,对机电井、灌排渠道、田间道路等重点设施开展复查核验,全面掌握各地管护落实实情,以常态化督查推动长效管护机制落地见效。

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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