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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推动营口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2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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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营口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聚焦我市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瓶颈,从土地经营模式优化、产业链条延伸、要素支撑强化、协同机制健全四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完全契合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实际,对推动营口农业提质增效、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会同市商务局、税务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对建议内容逐项研究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基础情况

近年来,我市依托“三水之乡”资源禀赋,围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发展方向,持续培育壮大农业产业体系,全产业链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一)经营主体量质齐升。截至2025年底,全市累计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2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29家、市级2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863个,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21万余农户协同发展。2025年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7个,经营主体梯度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产业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21家,规上加工业产值实现228.3亿元;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共33个,累计完成投资6.8亿元。重点打造优质粮油生产和食品制造、现代高效畜牧业生产与精深加工两大产业集群,2025年优质粮油产业集群总产值突破300亿元,规上加工产值152.6亿元;畜牧业产业集群总产值突破100亿元,规上加工产值23.2亿元,成为农业经济增长核心引擎。

(三)品牌效应不断释放。全市累计培育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238个,其中国家级42个、省级90个、市级106个。2024年“营口大米”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5年“盖州葡萄”以66.16亿元品牌价值入选辽宁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前十,累计新增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2个,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件,“营字号”农产品知名度持续提升。

(四)融合发展成效显著。扎实推进盖州、大石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聚焦葡萄、水稻等主导产业构建全产业链格局。大石桥辽河流域粳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成投用,进一步提升了优质粳稻生产、加工能力。2026年鲅鱼圈熊岳镇产业强镇项目通过农业农村部评估认定,盖州陈屯镇产业强镇项目加快推进,为产业集群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针对建议的落实推进情况

(一)关于优化土地经营模式,夯实规模化发展基础。我们始终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作为破解细碎化经营瓶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核心抓手,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稳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几年来,我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21年全市实施面积合计8.3万亩,下达资金498万元;2022年全市实施面积合计10万亩,下达资金700万元;2023年全市合计10.32万亩,下达资金671万元;2024年全市实施面积合计8.9万亩,下达资金642万元;2025年全市实施面积合计15.5万亩,下达资金1348.8万元。二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全市各村在土地流转中统一使用农业农村部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从根本上从内部和外部流转两个方面把好审批关。同时,指导各村将土地流转合同录入全国土地流转监管平台,通过平台预警等功能对超期流转、大面积流转、交易不规范等行为进行预警,实行对账销号整改,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三是完善权益保障机制。鼓励进城落户农民通过正规流程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益,具体退出补偿实行“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同时,鼓励农民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盖州市双台镇松树沟村已有32户村民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参考地方国有建设用地征用价格的20%—50%收取集体建设用地租赁费用,村集体每户每年大约收入1800元。

(二)关于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增值能力。我们聚焦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加快推动农业产业链向精深加工、高附加值环节延伸。一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依托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集中布局烘焙食品、冷饮、豆制品深加工、肉制品深加工、水产品深加工、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现有企业66户,其中规上企业8户。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3.72亿元,同比增长7.11%。二是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市科技局累计实施省级农业重大专项4项、省“揭榜挂帅”项目1项、市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9项,争取资金支持1600余万元,突破了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储存等关键技术。全市农业领域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3家、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5家,为产业升级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三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按照“扶大、扶强、扶优”原则,开展国家、省、市三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2023-2025年累计争取省级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1365万元,支持企业技改转型升级;对2022-2023年新认定的13家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35万元,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四是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市税务局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包括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

(三)关于强化要素支撑,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我们围绕技术、物流、数字化等关键要素,不断健全农业全产业链服务保障体系。一是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累计承接省级科技特派团37个,组建市级科技特派团50个,选派科技特派员513人,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服务2500余人次,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160余项。与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共建“科技小院”10个,推广“稻蟹共生”“舍饲绒山羊高效繁殖”等实用技术10余项。二是健全冷链物流网络。市商务局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及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建设。通过整合多家快递企业资源,改造仓储设施、引进分拣设备等手段构建覆盖县域到乡镇、村级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升配送效率。三是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加强县域电商载体培育,指导红旗大集电商直播基地等县域省级电商直播基地的提质增效,夯实农村电商发展基础。统筹全市直播电商基地、机构、电商企业等资源,开展网上年货大集、原产地直播、源头工厂直播等促消费活动,丰富线上消费场景,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四是助力农产品市场拓展。市商务局利用国内外重点展会平台,组织营口鹏昊米业有限公司等重点农产品企业参展,通过产品展销、商务洽谈、对接交流等形式,集中推介营口特色农产品,推动本地企业积极融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营口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四)关于健全协同机制,促进主体融合发展。我们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发展共同体。一是强化利益联结纽带。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紧密型合作模式。二是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开展合作社规范化提升行动,对规范运行的合作社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支持合作社发展标准化生产,力争实现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质量标准、统一销售的“四统一”经营。三是完善风险保障体系,扩大农产品保险覆盖面。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以落实您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动营口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广应用辽宁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审批监管流程,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应进场、必进场”。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指导县区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及验收工作。

(二)加快产业链升级步伐。推进产业园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通过政策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保鲜储存等关键技术攻关,同时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

(三)不断强化要素支撑。深化科技特派行动,实现重点产业科技服务全覆盖。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实现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冷链设施全覆盖。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建设营口农业大数据中心,实现主要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四)健全协同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模式,持续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扩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为产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加快推动营口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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