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农村垃圾治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将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接续开展“春、夏、秋、冬”村庄清洁系列行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联合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暗访督导,对进展缓慢、成效不彰的地区进行曝光通报。生态、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督导,形成整治合力。为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出台“1+5+6”工作方案,以《营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为总纲,同步制定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国省道路沿线垃圾、河道垃圾等5个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导则,指导6个县(市)区细化方案,形成系统治理格局。完善市县两级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压实市县乡村四级责任,集中力量开展垃圾治理攻坚,全面清存量、抓整改。累计出动人员2.4万余人次、车辆1.9万余台次,清理各类积存垃圾20万余立方米,城乡环境面貌得到初步改善。同时,54家市直单位下沉包保乡镇,已累计下沉一线3000余人次,排查垃圾问题点位5000余处,完成整改4700余处,并围绕生活、生产、建筑、河道等垃圾治理领域初步建立起一系列长效管护机制。
一、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市住建局印发了《2026年营口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营口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核心内容、具体要求和责任分工,重点指导各县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围绕方案落实和整治成效,重点检查各县区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排查整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垃圾清运处置等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现场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跟踪整改落实,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市住建局进行多次暗访督导,并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倒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初以来,已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约6.85万吨,出动作业人员约35111人次,调度钩机、铲车等各类作业车辆约20008台次,同时,持续完善收运处置体系,2025年新建垃圾转运站14座,实现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二、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各分局扎实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巩固工作,对辖区内3条国家级、13条省级黑臭水体开展全面复核,确认均已完成治理,同步动态消除200平方米以下农村黑臭水体。同时,聚焦冬季低温对水体水质及感官的影响,加大村庄周边沟渠、坑塘等疑似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点排查力度,对发现的新增或疑似问题建立清单,督促属地核实整改。
三、持续推进河道垃圾治理
市水利局印发了《营口市“清河净岸”河道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全市河湖垃圾清理整治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对河道内垃圾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不断改善河流环境,有效解决河道垃圾淤积、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分别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推送至属地落实整改。以幸福河湖建设为契机,持续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编制河长制宣传手册,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视频,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走进社区、进住户开展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媒体、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促进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举办2026年基层河长履职培训班,培训紧扣“压实河长履职能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共建幸福河湖”主题,特邀省水利厅专家进行授课。培训聚焦基层实操需求,重点围绕基层河长依法履职规范、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四乱”问题判定及整改落实等核心业务开展系统讲解。
四、持续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坚持“统一回收、分类归集、定点存放、集中处理”的原则,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正逐步建立完善。目前,共有回收站(点)数量(包含农药经营门店、行政村和乡镇的总量)1600余个。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农药经营者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回收处理的意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正逐年增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路域环境、河道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将压力传导至镇街、村屯末梢。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指导各地统筹用好各类专项资金,确保长效管护可持续、不反弹。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加大“四不两直”暗访频次和覆盖面,建立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反馈的快速响应流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持续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打造出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美丽的农村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