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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快完善农业产业链条的提案》(第21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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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润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农业产业链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同市供销社、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人社局、市营商局等协办单位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际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三农”工作部署,立足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聚焦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持续推动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5年,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21家,规上加工业产值达228.3亿元;优质粮油产业集群总产值突破300亿元,畜牧业产业集群总产值突破100亿元,为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六链协同”发力,加快完善农业产业链条:

一、夯实基础,做优“生产链”

(一)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聚焦粮油、畜禽、果蔬、水产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持续提升水稻生产、水产养殖、优质水果、绿色蔬菜等产业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扎实推进盖州、大石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加快大石桥辽河流域粳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2026年重点推进鲅鱼圈熊岳镇产业强镇提质增效、盖州陈屯镇产业强镇项目建设,打造优质水稻、葡萄等主导产业全产业链格局。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强化产地环境监测和投入品监管,提升农产品源头品质。

(二)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深化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合作,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和推广。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着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下一步将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现代种业等重点领域,建立动态更新的科技服务“需求清单”和“供给清单”,引导企业参与省、市科技计划,实施技术攻关项目,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推广良种良法和智能农机装备,新建及改造升级设施农业,发展智慧农业,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三)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目前全市现有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2家,其中国家级6家、省级27家、市级29家,形成梯度发展矩阵。下一步将巩固完善龙头企业三级帮扶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持续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培育壮大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市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供销社+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技推广、生产托管等一站式服务能力,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二、提升价值,做强“加工链”

(一)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落实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2023-2025年累计争取省级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1365万元,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技改转型升级;对2022-2023年新认定的13家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35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开发营养健康、方便快捷的终端食品、功能性食品等,提高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针对海蜇、对虾、贝类等水产优势品种,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值化技术,在现有即食海蜇基础上,探索推广爆炒、预制菜等制成品形式,提升产业增值效益。

(二)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粮食生产加工、畜禽产品加工、果蔬物流储运、海洋渔港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吸引加工企业入园集聚发展。重点发挥辽河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平台招商作用,2025年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13.72亿元,同比增长7.11%,下一步将持续完善配套服务,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提供有效的空间和平台,形成产业集群效应。统筹推进大石桥市和盖州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构建“生产+加工+科技+流通”一体化发展格局。

(三)推动产地初加工设施升级。支持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配套完善烘干、储藏、分级包装等设备,减少产后损失,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重点向粮油、果蔬、水产等主产区倾斜,提高农产品产后附加值和错季销售能力。

三、畅通渠道,做活“供应链”与“销售链”

(一)完善冷链物流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县域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镇村冷链设施,支持发展冷链运输,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和下行“最后一公里”。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投资建设冷藏保鲜设施,提升鲜活农产品仓储配送能力,降低流通损耗。

(二)创新产销对接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培育本土电商主体和直播人才,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加快数字供销建设,依托辽宁省数字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等数据信息,推进基层服务网点数字化改造,鼓励开展直播带货、订单农业等业务,创新产销对接模式。抢抓与京东集团战略合作机遇,组织企业对接上报,推动我市优质农产品借助京东平台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同时巩固深化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校企对接等线下模式,支持开展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多渠道促进农产品销售。

(三)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深入实施“区域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三位一体品牌发展战略,持续擦亮“营口大米”“盖州葡萄”“营口海蜇”等区域公用品牌。2024年“营口大米”入选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5年“盖州葡萄”以66.16亿元品牌价值入选辽宁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前十。下一步将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和营销,讲好品牌故事,提升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支持市供销社打造2个供销自有品牌,构建多品类特色农产品供销品牌体系。依托“中国海蜇之乡”核心IP,梳理营口海蜇捕捞、加工等传统技艺,宣传推广营口“海蜇宴”特色美食,将海蜇文化打造为营口海洋文旅标志性资源。

四、强化融合,拓展“功能链”

(一)推进多业态融合发展。将农业生产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创、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依托特色农业资源,打造农事体验、休闲采摘、民俗文化等农旅融合项目,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二)加快数字农业发展。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应用,探索订单农业、定制农业、共享农业等新模式。鼓励在淘宝、京东、抖音等平台开设“营口农产品官方旗舰店”或“特产馆”,扩大我市农产品线上销售覆盖面。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数字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保障,筑牢“支撑链”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农业产业融合项目补助、省级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补助以及市级“两个健康”奖补资金,构建多层次、精准化的财政支持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满足企业建设生产、购置先进设备、技术研发、品牌推广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缓解农业融资难题,扶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二)加强人才引育支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吸引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投身农业发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围绕农业营销策划、电商营销、社会工作等紧缺领域,梳理农业企业人才需求清单,利用人才市场、直播带岗、校园招聘等方式开展定向引才;二是依托营口技师学院等职业培训学校,面向新型职业农民、返乡群体、农业从业者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本土人才专业能力;三是分类施策吸引各类群体,为大学生搭建农业创业孵化平台,开展退役军人畜禽养殖、农产品电商等技能培训,为返乡农民工搭建就业创业对接平台,鼓励创办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打造农业创业骨干队伍。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简化审批流程,为农业产业链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0年以来累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1682项,印发了《营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营口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5版)》,清单化、动态化管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下一步将着力提升放权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充分结合各县(市)区产业特色与承接能力,做好农业农村系统“放管服”工作。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6版)》,重点提升农事服务质效,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供需服务平台,畅通政企互动渠道,为农业产业链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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