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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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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落实“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为夯实“美丽辽宁”生态基底贡献农业力量。

二、政策依据

参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6〕78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6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开展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已完成整改任务验收工作,适时开展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压实整改督导责任,加快推动问题解决。

(二)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

1. 种植业节能减排。开展科学施肥增效工作,促进农药减量增效。

2. 畜牧业减排降碳。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提高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3. 农田固碳扩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4. 农机节能减排。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农机更新,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

5. 做好北方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技术推广工作。探索农村清洁取暖和低碳乡村典型模式并宣传推广。

(三)扎实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1.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2. 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3. 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水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持续实施保护性耕作;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4.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科学用药、科学施肥增效行动;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确保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5. 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文件解读单位:营口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文件解读人:史芸光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7-288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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