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营口地区实际情况,6月25日,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营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老边区“营口营郊农化经销处”1家农药经营门店依法进行了检查。检查时,执法人员出示了执法证和《行政检查通知书》,重点对农药经营门店、仓储场所、农药经营资质、农药经营范围、农药质量、产品标签、经营台账等环节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7-02
成文日期:2025-07-0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公告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按照2025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的安排,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营口地区实际情况,6月25日,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营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老边区“营口营郊农化经销处”1家农药经营门店依法进行了检查。检查时,执法人员出示了执法证和《行政检查通知书》,重点对农药经营门店、仓储场所、农药经营资质、农药经营范围、农药质量、产品标签、经营台账等环节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