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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农发〔2025〕8号: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营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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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稳定农民收入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更好发挥政策效应,根据《辽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5〕132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5年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营口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5〕132号)精神,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8〕6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

全市所有种植玉米、大豆、水稻的县(市)区。将正常管理的复种、间种、套种大豆和玉米纳入补贴范围;大豆、玉米与其他农作物带状复合种植(间种、套种)的,根据大豆、玉米实际种植面积测算补贴额度。大豆、玉米与果树间种(套种)的不纳入补贴范围。支持引导高油高产、高蛋白等优质大豆品种生产资金要按照《2025年营口市支持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生产发展政策实施方案》(附件5)落实。

二、补贴对象及依据

全市所有县(市)区的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玉米、大豆(包括黄大豆、黑大豆、青大豆)、水稻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如由土地承包者领取补贴的,各县(市)区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用,真正让玉米、大豆、水稻生产者收益。

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大豆、水稻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青贮玉米种植面积。

三、补贴标准

根据《辽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生产者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5〕132号)要求,生产者补贴资金全部兑付给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不再调剂用于种植结构调整。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级财政部门根据省级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及各县(市)区上报的核实面积数据,测算确定全市玉米、大豆、水稻补贴标准,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将补贴资金分配至各县(市)区。按照国家扩种大豆的要求,为鼓励大豆生产,延续2024年政策,大豆补贴标准比玉米每亩高400元。

四、发放流程

(一)自主申报登记。当年玉米、大豆和水稻播种结束后,生产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标明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耕地属性(承包、流转等),同时登记领取补贴惠农“一卡通”账号。对于确实无法自主申报、领取补贴资金的农户,乡镇(街道)政府要规范委托申报、领取补贴资金程序,由村委会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并留档封存,严禁发生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问题。

(二)统计汇总核查。由乡(镇、办事处)政府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部署各村委会对全村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姓名、玉米、大豆和水稻种植面积、耕地属性、“一卡通”账号等)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核查确认。

(三)实行村级公示。经核查确认的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由乡镇农业等相关部门经手人和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并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四)汇总备份上报。以乡镇为单位,农业主管部门对各村委会经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分户情况)汇总,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同时将相关基本信息情况表备份归档,以备核查。

(五)汇总抽查确认。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汇总核验全县(市)区补贴基本信息,并将信息报县(市)区政府,由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补贴面积确认工作应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以正式公函形式将补贴面积核实报告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以便市级测算补贴标准、分配补贴资金。

(六)补贴资金发放。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级下达的资金额度,统筹使用以前年度形成的生产者补贴结转结余资金(不含以前年度用于结构调整的资金),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玉米大豆及水稻两项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单独统筹使用,不得混用。由乡镇政府将补贴基础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县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审核后提交代发金融机构,并向代发金融机构拨付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按“一卡通”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七)公告发放情况。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各县(市)区要将全县(市)区补贴资金发放信息,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及完成补贴发放的时间等。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补贴政策贯彻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切实组织好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分户补贴面积的统计核实确认和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

(二)强化分工协作,规范操作流程。各县(市)区要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各方责任。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面积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财政部门根据业务部门资金分配意见按程序拨付、兑付补贴资金。要按照市级方案组织做好补贴申报、核查确认、汇总公示、归档上报、抽查核验、标准测算、补贴发放等工作,及时、精准发放补贴资金,保护农民种粮基本收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加强公开公示,统筹实施种粮补贴政策。各县(市)区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策公开公示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数字化平台和大数据作用,提高政策知晓度。可利用融媒体、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通过图表、动画、短视频等直观易懂的形式,对政策进行形象化解读,方便农民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同时,加强与农民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设置政策咨询热线、开展政策宣讲等方式,及时解答农民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有关规定,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公示时效,杜绝“事后补公示”。注意切实保护农户个人隐私信息,对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个人敏感信息原则上不公示,确需公示的,应做脱敏处理。对公开公示信息应建立专门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档备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并定期对公示台账进行抽查复核。要及时公布测算补贴标准,引导农户种植预期。要密切关注实际播种面积变化等因素,防止出现辖区内同一品种补贴标准差异较大的问题。要统筹衔接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种粮补贴政策,减少面积核实次数,尽量做到相关补贴面积统一核实,数据信息共享,减少面积核实、“一卡通”录入次数。减少基层工作负担,提高补贴发放效率。

(四)规范补贴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应将生产者补贴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混用,不得违规转出专户核算。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强化“一卡通”发放管理。以前年度形成的生产者补贴结转结余资金(不含用于结构调整的资金)要与本年补贴资金统筹发放。各县(市)区要紧盯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各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发现的各种问题。每年补贴资金兑付完成后,各县(市)区要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总结,市级将抽取一定比例,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要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严禁出现将不符合条件地块列入补贴范围、虚报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审计和自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要及时更新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及时更换“一卡通”账户,严禁使用已去世人员“一卡通”账户申报领取补贴资金,以及整户消亡继续领取补贴的情况,严禁出现多个身份证号对应同一张银行卡的情况。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按时发放补贴,加强绩效管理。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必须按要求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收集汇总年度补贴发放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市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将在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的关键时间节点调度各县(市)区面积核实、资金发放数据,并对面积核实、补贴发放迟缓地区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要将绩效管理融入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全过程,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问题,加大绩效自评发现问题整改力度。2025年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上报工作总结及补贴发放进度调度表(附表1、2)、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附表3、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7〕261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经〔2018〕639号)执行。

联系电话:0417-2888780(市农业农村局)

          0417-2833359(市财政局)

 

附件:1.2025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发放进度调度表

      2.2025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进度调度表

      3.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绩效目标自评表

      4.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绩效目标自评表

      5.2025年营口市支持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生产发展政策实施方案



附表1
2025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发放进度调度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单位:万元、万亩、元/亩、万户

市(示范区) 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 其中:玉米 其中:大豆
应发资金 实发资金 兑付比率 核实面积 应发资金 实发资金 兑付比率 补贴标准 实发面积 补贴户数 核实面积 应发资金 实发资金 兑付比率 补贴标准 实发面积 补贴户数
省当年下达资金 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 省当年下达资金 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 省当年下达资金 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1.兑付比率=实发资金/应发资金;2.补贴标准=应发资金/核实面积;3.融通公司数据应包含在内。

 

附表2

2025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进度调度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单位:万元、万亩 、元/亩、万户

市(示范区) 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
核实面积 应发资金 实发资金 兑付比率 补贴标准 实发面积 补贴户数
省当年下达资金 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1.兑付比率=实发资金/应发资金;2.补贴标准=应发资金/核实面积;3.融通公司数据应包含在内。



附件3
                               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5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和大豆)
省级主管部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资金使用单位 XX市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下达及时性
拨付合规性
使用规范性
执行准确性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有关工作,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 100%
质量指标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
时效指标 2025年产玉米、大豆集中上市前兑付补贴资金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补贴资金兑付给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的比例 100%
社会效益指标 建立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公示制度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玉米种植者满意度 ≥90%
大豆种植者满意度 ≥9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附件4

                               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5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
省级主管部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资金使用单位 XX市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下达及时性
拨付合规性
使用规范性
执行准确性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好稻谷补贴有关工作,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 100%
质量指标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
时效指标 2025年稻谷集中上市前兑付补贴资金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 100%
社会效益指标 建立稻谷补贴公示制度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 ≥9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附件5

 

2025年营口市支持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生产发展政策实施方案


根据《2025年辽宁省支持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生产发展政策实施方案》,为支持高油高蛋白等适销对路的优质大豆品种生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品种

对通过国家和省级审定、适宜在当地生态区种植的高油、高蛋白大豆品种给予支持。高油品种的脂肪含量应达到21.5%(2024年以后审定的品种达到22%),高蛋白品种的蛋白含量应达到43%(2024年以后审定的品种达到45%)。2011年以来通过国家和我省审定的优质品种名录详见附件1、附件2;适宜辽宁种植的其它优质品种,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农作物品种审定公告核准后纳入补贴。

二、实施内容及方式

各县(市)区结合高油、高蛋白等优质品种大豆生产实际,从优质大豆品种补贴、生产示范区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三方面给予支持(不可兼得),优先用于优质大豆品种补贴。优质大豆品种补贴由市级统一组织,与生产者补贴同步实施。生产示范区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由各县级组织实施。

(一)优质大豆品种补贴。补贴对象为当季购买经国家或省级审定的优质大豆品种,在合法耕地上种植,并纳入今年大豆生产者补贴范围的实际生产者(不含自留种的生产者)。申报补贴的优质大豆品种需在正规种子经营单位购买,且能提供正规发票。优质大豆生产者上报的种植面积应与种子数量相匹配。同一主体可同时申报高油高产大豆补贴和高蛋白大豆补贴,但同一地块不可重复申报。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资金总额和申报补贴面积确定,每亩优质大豆品种补贴标准不得超过35元,优质大豆种子购买补贴限期为2024年10月1日-2025年7月10日。优质大豆品种补贴与生产者补贴同步开展申报、核实、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生产主体自主申报优质大豆品种补贴,填写《2025年优质大豆品种补贴申报及核实确认表》(附件3),并提供规定期限内购买高油高产大豆或高蛋白大豆品种的佐证材料,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相关申报材料要由村委会、镇政府进行存档。补贴面积确认工作与生产者补贴面积确认工作同步,于8月10日前完成,以正式公函形式将补贴面积核实情况与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情况一并报告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以便市级同步测算生产者补贴和优质大豆品种补贴标准,提出资金分配意见。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通过“一卡通”账户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优质大豆生产示范区建设。在高油、高蛋白大豆主要产区,选择生产基础好的地块和参与积极性高的主体,建设一批百亩田、千亩方(丘陵地区可适当降低规模),会同科研、推广机构试验筛选、展示示范优质、高产、专用品种,攻关试验前沿、瓶颈关键技术,集成组装、示范展示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适用技术模式等内容。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和技术推广服务补助。按每落实1万亩项目区,可安排资金70万元左右的标准,确定补助资金总额度,其中,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占本部分资金额度的比例不超过10%。

(三)优质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根据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品种推广需求、市场需求等情况,明确一批重点支持品种,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单个基地应集中连片,原则上面积不低于50亩。优先支持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的基地,确保供种质量。资金主要用于对承担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的主体给予定额补助,原则上亩均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全省平均生产总成本(包括物质与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的4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好域内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生产调查,结合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生产者申报意向,开展优质大豆生产示范区、优质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县级作为实施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资金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优质大豆生产示范区或优质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面积、技术模式、资金预算等相关内容,于6月30日前报市级审核、批复,认真组织实施,提升实施成效(不申报的县(市)区需报送情况说明)。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推动大豆扩种、推进大豆单产提升、保障大豆有效供给,立即启动项目实施,合理安排实施内容,统筹使用2024年结余资金,确保2025年全面完成项目实施,对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关键领域给予支持。要大力支持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生产发展,提高大豆供给质量;选建一批符合条件的生产示范区,开展品种和技术示范,推广应用高油、高蛋白品种以及合理密植、水肥一体化、“一喷多促”、统防统治,提高生产水平;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良种繁育基地给予适当支持,保障优质大豆品种有效供给。

(三)强化资金拨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项目全链条监管,严禁以拨代支,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县级要明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拨付程序、拨付时限等事宜;要建立资金使用专门台账,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支出范围(资金使用发生重大变化的要向市级请示)。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工作需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使用申请等正式手续。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级要适时检查并向省级报送本地区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

(四)强化政策公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大公开公示力度,要按规定程序做好项目实施内容、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政策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种植主体政策知晓度,引导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政策实施。要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实地督促等工作,及时纠正工作偏差;要积极挖掘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媒体、简报、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信息宣传和交流学习。要积极主动与国家和省级专家团队对接,开展技术服务合作,推进关键技术落实落地。

(五)强化项目管理。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及时做好问题整改,提高实施效果和水平。要强化绩效管理,认真做好档案建设、成效调查、总结评价等工作。2025年12月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并附《优质大豆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调度表》。

 

附件:1.辽宁省高油大豆品种名录

      2.辽宁省高蛋白大豆品种名录

      3. 2025年优质大豆品种补贴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4.优质大豆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调度表

 

 


附件1

                                  辽宁省高油大豆品种名录

                                     (2011-2025年)

序号

品种名称

脂肪含量

(%,≥21.5)

审定

时间

审定

类别

选育单位

1

东豆16号

22.65

2011

省审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2

抚豆22号

21.94

2011

省审

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3

铁豆59号

21.57

2011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4

铁豆60号

22.31

2011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5

铁豆63号

23

2011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6

辽豆32

22.88、22.01

2011、2016

省审、国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7

抚豆23号

23.74

2012

省审

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8

沈农18号

21.85

2012

省审

沈阳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

9

铁豆66号

22.56

2012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10

铁豆67号

22.48、22.06

2012、2018

省审、国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11

东豆641

22.73

2013

省审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12

辽豆38

22.47

2013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13

铁豆62号

23.22

2013

国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14

铁豆68

22.13

2013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15

灯豆1号

21.92

2014

省审

灯塔市明辉良种研发中心

16

沈农豆19

22.35

2014

省审

沈阳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

17

沈农豆20

22.29

2014

省审

沈阳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

18

铁豆74

22.02

2014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19

抚豆26

21.83

2015

省审

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

辽豆46

22.52

2015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21

抚豆27

22.21

2016

省审

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2

抚豆28

22.53

2016

省审

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3

辽豆49

22.1

2016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24

辽豆52

21.59

2016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25

铁豆82

21.84

2016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26

铁豆84

21.92

2016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27

铁豆86

22.3

2016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28

新豆2号

23.13

2016

省审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30

辽豆50

22.64、22.57

2016、2021

省审、国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31

连豆18

21.55

2018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32

辽豆63

21.97

2018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33

铁豆92

21.79

2018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34

铁豆98

21.92

2018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35

辽豆57

22.04、21.57

2018、2021

省审、国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36

铁豆96

22.34、21.94

2018、2021

省审、国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37

铁豆97

21.81、23.90

2018、2021

省审、国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38

抚豆29

21.58

2019

省审

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39

抚豆30

21.82

2019

省审

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40

抚豆31

22.87

2020

省审

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41

辽豆75

22.3

2020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42

丹豆23

22.55

2021

省审

丹东农业科学院

43

富豆18

22.99

2021

省审

齐齐哈尔市富尔农艺有限公司

44

辽豆61

22.77

2021

国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45

辽职豆2号

22.2

2021

省审

辽宁职业学院

46

铁豆101

21.89

2021

国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47

铁豆53号

22.22

2021

国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48

抚豆34

22.74

2022

省审

抚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49

锦育豆40

22.71

2022

省审

锦州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50

辽豆78

21.61

2022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51

辽豆83

21.93

2022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52

铁豆116

21.53

2022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53

铁豆121

21.78

2022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54

东豆 67

22.68

2023

省审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55

兰豆 99

22.83

2023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56

辽豆 81

22.97

2023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57

辽豆 86

23.23

2023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58

辽豆 88

22.3

2023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59

辽豆69

21.74

2023

国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60

沈农豆 38

22.01

2023

省审

沈阳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

61

铁豆 120

22.71

2023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62

铁豆102

22.11

2023

国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63

铁豆110

22.79

2023

国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64

希豆 9 号

23.18

2023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65

建华豆111

22.27

2024

省审

辽宁建华种业有限公司

66

辽豆90

22.85

2024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67

辽豆94

22.17

2024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68

农职豆2号

24.15

2024

省审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69

铁豆133

21.92

2024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70

铁豆134

21.95

2024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71

铁豆138

22.65

2024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72

铁豆137

23.88%

2025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73

中黄655

22.26%

2025

省审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74

辽豆101

22.94%

2025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75

铁豆149

23.12%

2025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76

丹豆26

22.85%

2025

省审

丹东农业科学院

77

铁豆140

23.67%

2025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78

沈农豆44

23.16%

2025

省审

沈阳农业大学

79

辽豆103

22.52%

2025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附件2

                                  辽宁省高蛋白大豆品种名录

                                         (2011-2025年)

序号

品种名称

蛋白含量

(%,≥43.0)

审定

时间

审定

类别

选育单位

1

沈农17号

44.59

2011

省审

沈阳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

2

首豆33号

43.67

2011

省审

辽宁省辽阳县元田种子研发中心、杨宏宝

3

岫豆2003-3

43.15

2011

省审

朝阳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4

辽豆42

43.41

2014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5

东豆七号

43.26

2015

省审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6

辽豆47

43.57

2015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7

辽豆48

43.48

2015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8

首豆35

45.81

2015

省审

辽阳县元田种子研发中心

9

铁豆78

44.04

2015

省审

铁岭市农业科学院

10

东豆88

43.65

2016

省审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11

首豆37

45.88

2016

省审

辽阳县元田种子研发中心

12

丹豆18

43.15

2018

省审

丹东农业科学院

13

丹豆19

43.16

2018

省审

丹东农业科学院

14

东豆1133

43.28

2018

省审

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

15

福豆6号

43.19

2018

省审

李子升

16

辽豆58

43.14

2018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17

丹豆21

43.98

2019

省审

丹东农业科学院

18

辽豆70

43.72

2019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19

群豆SLQ8

43.77

2019

省审

辽宁建华种业有限公司

20

首豆39

43.37

2020

省审

杨凌舒、辽阳县元田种子研发中心

21

辽豆83

43.55

2022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22

辽豆84

45.51

2023

省审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附件3

2025年优质大豆品种补贴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 村                        2025年 月 日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2025年种植高油高蛋白大豆面积(亩)

其中:

购买高油大豆品种名称及种子数量(斤)

2025年种植高油大豆面积(亩)

购买高蛋白大豆品种名称及种子数量(斤)

2025年种植高蛋白大豆面积(亩)

在何处购买的高油或高蛋白大豆种子(填写具体名称)

“一卡通”账号

申报人联系电话

申报人身份证号码

自有耕地种植大豆面积(亩)

承租他人耕地种植大豆面积(亩)

 

 

 

 

 

 

 

 

 

 

 

 

 

 

 

 

 

 

 

 

 

 

 

 

 

 

 

 

 

 

 

 

 

 

 

 

 

 

 

 

 

 

 

 

 

 

 

 

 

 

 

 

 

 

 

 

 

 

 

 

 

 

 

 

 

 

 

 

 

 

 

 

合计

 

 

 

 

 

 

 

 

 

 

 

申报人签字:             村小组长签字:                      村主任(书记)签字:             乡镇部门负责人签字:



附件4

优质大豆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调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单位:元、亩、斤、元/亩

地区

应发资金

实发资金

结转资金

资金执行率

生产示范区

良种繁育基地

优质大豆品种补贴

实施面积

实发资金

基地面积

实发资金

实发资金小计

其中:高油品种

其中:高油品种

补贴面积

补贴种子数量

补贴标准

实发资金

补贴面积

补贴种子数量

补贴标准

实发资金

xx市

 

 

 

 

 

 

 

 

 

 

 

 

 

 

 

 

 

1.xx县

 

 

 

 

 

 

 

 

 

 

 

 

 

 

 

 

 

2.xx县

 

 

 

 

 

 

 

 

 

 

 

 

 

 

 

 

 

3.xx县

 

 

 

 

 

 

 

 

 

 

 

 

 

 

 

 

 

 

 

 

 

 

 

 

 

 

 

 

 

 

 

 

 

 

 

 

 

 

 

 

 

 

 

 

 

 

 

 

 

 

 

 

注:应发资金为当年省分配各市资金总额;实发资金为发放至农户的资金额度;结转资金=应发资金-实发资金;项目执行率指实发资金占应发资金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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