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将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作物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突出大石桥市、盖州市粮油作物主产县优势,兼顾各区管理水平高、技术推广快、增产潜力大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相关县(市)区根据支持作物、粮油种植面积、规模种植主体数量等情况组织实施。
(二)支持作物。优先支持玉米、水稻、大豆,兼顾花生、马铃薯、谷子、高粱。具体作物种类由相关县(市)区确定,原则上支持种植面积大的作物。
(三)支持面积。根据省下达我市2025年项目资金绩效任务,全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支持面积不低于14.78万亩。
三、奖补方式
奖补资金与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统筹使用,2024年任务完成比例未达50%以上的县(市)区今年不予分配资金,各相关县(市)区统筹2025年度绩效任务面积和以前年度未完成面积,结合总体资金规模,合理设定奖补条件、奖补标准。
奖补对象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种植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且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奖补方式要积极借鉴“赛马争先”、“揭榜挂帅”等机制,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并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
奖补标准要统筹考虑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水平、种植规模、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并对单一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单个主体可申报多种作物、多个田块,但县域内同一主体单一作物享受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一是差异化奖补,区分不同作物、不同地理条件等,合理设置种植规模要求。非主要作物和丘陵、山地等可适当降低规模要求,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二是阶梯化奖补,根据作物类别、单产水平,可设置不同单产目标和奖补标准,单产目标应适当高于当地普通水平,激励提单产。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级政府、村委会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项目主体应如实填报提供申请材料,承诺全部信息真实、准确。村委会、乡级政府对申报材料逐级审核,通过后在乡级政府、村委会及村内人流密集位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在县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公示。
(二)过程记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明确过程记录要求,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级政府、县级技术单位在关键时期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调查记录品种选择、技术应用、亩株数或有效穗数等产量形成要素,实行一主体一档案。
(三)测产核实。在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均需按要求开展测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参与测产工作。承担项目主体在测产后及时上报数据,承诺所有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乡政府汇总收集各地块平均单产及相关数据支撑资料,及时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结果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在县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并组织在乡级政府、村委会及村内人流密集位置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解读单位: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解丽艳
联系电话:0417-2957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