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大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支持力度,今年国家继续组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支持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引领带动,推动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和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446号),经商市财政局,我局制定了《2025年营口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请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解丽艳,0417-295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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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营口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营口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4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将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作物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突出大石桥市、盖州市粮油作物主产县优势,兼顾各区管理水平高、技术推广快、增产潜力大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相关县(市)区根据支持作物、粮油种植面积、规模种植主体数量等情况组织实施。
(二)支持作物。优先支持玉米、水稻、大豆,兼顾花生、马铃薯、谷子、高粱。具体作物种类由相关县(市)区确定,原则上支持种植面积大的作物。
(三)支持面积。根据省下达我市2025年项目资金绩效任务,全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支持面积不低于14.78万亩。同时,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446号)要求,2024年项目县未完成面积,需在2025年完成。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四)技术路径
1.玉米。推广深翻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单粒精播密植、水肥一体化、大垄双行、宽窄行、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一喷多促等技术措施。适宜地区应大力推广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模式,挖掘增产潜力。
2.大豆。筛选推广高油或高蛋白高产品种,集成推广合理轮作、密植精播、种子包衣、根瘤菌接种、高效平衡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一喷多促等技术、低损收获等技术。有条件的地块采取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模式,实现增产增效。
3.水稻。推广集中育秧、机械插秧、浅湿干交替节水灌溉、侧深施肥、精准平衡施肥、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一喷多促等技术。
4.花生。推广优良品种、单垄小双行交错布种、大垄双行、覆膜栽培、水肥一体化、增施生物有机肥、种子包衣、病虫害绿色防控。连作障碍消除等关键技术。
5.马铃薯。推广合理轮作、抗旱保墒、水肥一体化、一喷多促、精细整地、机耕机播、合理密植等技术。
6.谷子、高粱。集成推广种子包衣、精量播种、合理密植、肥料高效施用、病虫害综合防控、一喷多促、适时机收减损等技术。
三、奖补方式
奖补资金与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统筹使用,2024年任务完成比例未达50%以上的县(市)区今年不予分配资金,各相关县(市)区统筹2025年度绩效任务面积和以前年度未完成面积,结合总体资金规模,合理设定奖补条件、奖补标准。
奖补对象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种植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且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奖补方式要积极借鉴“赛马争先”、“揭榜挂帅”等机制,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并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
奖补标准要统筹考虑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水平、种植规模、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并对单一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单个主体可申报多种作物、多个田块,但县域内同一主体单一作物享受奖补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一是差异化奖补,区分不同作物、不同地理条件等,合理设置种植规模要求。非主要作物和丘陵、山地等可适当降低规模要求,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二是阶梯化奖补,根据作物类别、单产水平,可设置不同单产目标和奖补标准,单产目标应适当高于当地普通水平,激励提单产。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细化方案、申报审核、过程记录、测产核实、结果公示的程序实施。
(一)细化方案。各相关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设定奖补条件、奖补标准,明确种植作物、面积规模、主推技术、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以及操作程序等。
(二)申报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级政府、村委会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项目主体应如实填报提供申请材料,承诺全部信息真实、准确。申报材料需明确主体信息、地块位置、流转合同、作物种类、种植面积、选用品种、应用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村委会、乡级政府对申报材料逐级审核,通过后在乡级政府、村委会及村内人流密集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在县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并附附表2)。
(三)过程记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明确过程记录要求,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级政府、县级技术单位在关键时期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调查记录品种选择、技术应用、亩株数或有效穗数等产量形成要素,实行一主体一档案。
(四)测产核实。各相关县(市)区要把测产作为项目实施的重点,精心策划、提早谋划,确保不误农时完成测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前制定测产工作方案,并做好测产工作监督。在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均需按要求开展测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参与测产工作。承担项目主体在测产后及时上报数据,承诺所有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乡政府汇总收集各地块平均单产及相关数据支撑资料,及时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五)结果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在县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并组织在乡级政府、村委会及村内人流密集位置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六)档案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将主体申报表、土地流转合同、过程记录等档案,以单个申报主体为单位,形成一主体一档案。同时,将公示、测产等资料一并留存,确保闭环管理,有据可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相关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开展工作指导,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并填报资金兑付情况,并于11月初将工作总结(项目成效、主要做法、下一步计划和问题建议等,要求数据详实准确,突出亮点工作)正式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过程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立档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三)做好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当地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路径和关键环节,确保指导技术落实到位。
(四)注重典型宣传。各相关县(市)区要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的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任务分解表
2.项目主体档案汇总表
附件1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县(市)区别 |
2025年省下达绩效任务分解 |
2024年项目县未完成任务 |
任务合计 |
||
2025年各县(市)区上报的粮油规模种植面积 |
规模种植面积占比 |
任务分解 |
|||
营口市 |
25.112383 |
100% |
14.78 |
1.126 |
15.906 |
其中:大石桥市 |
13.808 |
54.98% |
8.13 |
1.026 |
9.156 |
盖 州 市 |
3.975 |
15.83% |
2.34 |
0 |
2.34 |
老 边 区 |
1.519383 |
6.05% |
0.89 |
0 |
0.89 |
站 前 区 |
5.81 |
23% |
3.42 |
0 |
3.42 |
西 市 区 |
|
|
|
0.1 |
0.1 |
备注: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种植面积占比情况,分解2025年省下达我市绩效任务。同时,按照省通知要求,2024年项目县未完成面积,需在2025年完成。 |
附件2
项目主体档案汇总表
序号 |
所在乡村 |
种植主体 名称 |
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代码 |
手机号 |
作物 |
种植面积(亩) |
落实的关键 技术措施 |
目标亩产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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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具体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