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390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制定《2025年营口市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营口市耕地轮作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390号),为切实抓好我市2025年耕地轮作工作,持续鼓励扩种大豆油料,积极推进政策落实,持续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当前与长远、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落实技术模式,坚持产量产能一起抓,数量质量一起抓,生产生态一起抓,进一步完善耕地轮作制度,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
二、实施区域
今年省下达我市耕地轮作任务面积0.05万亩,根据今年各县(市)区申报意愿,项目落实在大石桥市实施。
三、技术路径
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推行薯类、杂粮杂豆、大豆与玉米、花生等轮作,重点推行轮作种植大豆、花生,扩大大豆和油料作物生产。对2023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4年轮作种植大豆油料、2025年仍种植大豆油料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要将轮作作为沙化耕地治理的一项重要农艺措施,优先支持沙化耕地开展轮作。
四、操作方式
(一)制定工作方案。项目县要尽快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及时安排部署项目实施工作,并于6月10日前,要将县级工作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备案,并及时在县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细化任务落实。项目县可选择一批重点乡镇或行政村开展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效果。承担任务的乡(镇)政府与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上下茬口作物,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项目县要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精准落实到户、明确标注到地块。8月31日前,全面完成面积核实工作。要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及时将项目承担主体、任务数量、补助金额等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5天以上。
(三)完善补助方式。补助资金按照每亩150元测算,项目县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实施面积(原则上亩均补助标准降幅不应超过20%)。要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9月30日前,项目县要将资金拨付申请提交属地财政部门,并抄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备案。
(四)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县要及时足额拨付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建立补助对象台账,全过程建立档案。10月24日前,形成年度耕地轮作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当年县级任务落实等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将作为下年度省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项目县要成立专家指导组,制定轮作技术方案,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观摩和田间课堂,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针对大豆、花生主产区,实施“专家包片联户”机制,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保障轮作作物种子供应,满足生产实际需要。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展示积极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