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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营口市农产品品牌化的建议》(第19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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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营口市农产品品牌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品牌建设对于提升营口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农业品牌232个,其中国家级品牌38个,省级农业品牌88个,市级农业品牌106个。营口大米、小望海地瓜、盖州西瓜、博洛铺小米等7个农产品成功入选2024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营口大米成功入选农业农村部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成为大米品类中我省唯一入选品牌。营口大米、营口海蜇、盖州葡萄、盖州苹果等“营字号”品牌知名度持续升温。您的建议对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品牌培育,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积极参与各级品牌培育推荐工作。深入挖掘营口市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资源,建立特色农产品名录库。积极推荐“营口三水”区域特色优质农产品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等。二是努力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工作。做好盖州生姜、盖州西瓜、盖州桃、盖州葡萄、盖州尖把梨、大石桥大红袍李子、营口蚕蛹鸡蛋共七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工作,确认地理标志产品与农产品地理标志信息一致性。

二、宣贯品牌标准,加强监督管理

结合区域公用品牌体系,融合特色产业发展,以农业特色产业、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等为重点领域,制定标准宣贯计划,推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宣贯执行。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果,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水平,培育推广区域优良品种,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关。

三、加强顶层设计,做实规划引领

围绕“3+N”农产品公用品牌体系,规划我市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整合现有同品类农产品资源,转变品牌门类多、竞争内耗大的现状。充分发挥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化联合体在品牌认定、管理方面的平台作用,做好行业内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强品牌文化赋能,引导品牌经营主体强化品牌记忆点,通过外在形象的品质化、差异化、个性化传达内在价值,凸显营口农产品的独特性和核心优势。

四、加大政策扶持,培育品牌主体

一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奖补政策。二是积极支持“营口大米”品牌主体发展壮大。争取省级农产品深加工补助资金支持营口渤海米业等大米加工企业发展壮大,有力提高营口大米的加工产能,扩大市场覆盖率,提升“营口大米”知名度。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级产业融合项目奖补资金。通过大石桥市辽河流域粳稻产业集群和大石桥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促进营口大米从繁育、种植、加工、流通等环节,全产业链提档升级。

五、加强宣传营销,提升品牌价值

一是用好传统宣传媒介。定期持续宣传营口农产品及品牌广告、新闻等信息。利用兰旗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港口、高速、国省道沿线等交通枢纽放专题宣传广告。办好丰收节系列活动,加强与知名供应链、批发业、零售业平台合作,打通贸易合作渠道。二是开拓新宣传渠道。创新品牌营销手段,在全国大中城市、城镇设立品牌消费体验馆、新品发布中心、创意设计坊、电商直播基地等,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一站式营销场景。加强与电商、自媒体平台合作,通过市县融媒体中心、网络购物节、云展会、直播带货、本地APP等形式拓宽品牌销售渠道。借助大数据新技术新手段,促进农产品精准营销。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宽特色农产品品牌宣传渠道,丰富农产品文化内涵。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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