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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口市农业农村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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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根据《营口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主要阐明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明确市农业农村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市农业农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职责及各工作组(综合组、宣传组、灾情评估与速报组、农业技术服务组)组织机构和职能职责。

(三)预警和预防发布。加强与市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获取重大洪涝、干旱等预测预报信息,组织专家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农业灾害预警及意见与措施。

(四)应急响应与行动。明确Ⅰ级应急响应行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Ⅲ级应急响应行动、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四方面内容。

(五)响应终止。依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终止命令后,市农业农村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适时发布终止本实施预案命令。

(六)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及时组织农民、农技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恢复工作,保证农业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到位。

6.2 工作总结

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指挥部办公室对救灾、农业损失、生产自救、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等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为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七)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保障、物资保障、农业专家指导等方面工作。

(八)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管理和更新。根据《营口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农业防汛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单位: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解丽艳

联系电话:0417-295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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