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根据《营口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营口市农业农村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营口市农业农村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提高水旱灾害应对能力,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给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营口市防汛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农业农村系统突发性重大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农业防汛抗旱救灾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农业灾害损失。
1.4.2快速反应,防抗结合。建立健全农业洪涝干旱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反应、有效预防、抗救有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1.4.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农业生产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确保上下联动、响应快速。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农业农村防汛抗旱指挥部
成立市农业农村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
副指挥长:由市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及局直属单位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领导担任。
成员:市农业农村系统所有的科、室、办、队、中心等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贯彻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和要求;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干旱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做好因灾致死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2.2 市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农业农村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传达、督办市指挥部决策指令,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工作落实;向市指挥部提出工作建议,组织研判会商,做好灾情信息收集;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3 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灾情评估与速报组、农业技术服务组等4个专业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日常应急准备、应急措施和灾后应急救援等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防汛抗旱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2.3.1综合组
由局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单位)配合。主要负责:1.抗灾救灾期间车辆、财务、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2.市指挥部公文接收、会议安排、应急值守;3.救灾物资发放和调配工作;4.组织全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开展救灾捐赠活动;5.组织和指导市农业农村局全体人员参加抗灾救灾活动;6.承办市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3.2宣传组
由市农业农村局综合科牵头,其他科室(单位)配合。主要负责:1.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开展信息报告,开通新闻报道渠道;2.组织农业灾情新闻发布会,做好农业部门抗灾救灾事迹宣传报道工作;3.及时报道和宣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灾情信息和重要公告函,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3.3灾情评估与速报组
由局种植业科、畜牧科牵头,其他科室(单位)配合。主要负责:1.及时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对灾区农业基本设施、农作物、畜牧等灾情损失进行信息搜集、评估、统计等工作;2.及时与市应急等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做好农业灾情上报工作;3.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农业灾情工作。
2.3.4技术服务组
由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牵头,中心、执法队、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他科室(部门)配合。主要负责:1.组建市农业应急救援队及各专业技术服务队,指导灾区搞好改种补种、田间管理、修复农业设施、防治病虫害、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防控等技术服务工作,及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2.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协助对救灾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膜等生产资料进行调剂、调运、管理、发放,保证应急物资及时到达灾区和灾民手中; 3.组织协调区内外农业专家、技术人员来灾区进行救援和指导;4.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调度本地农副产品基地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3.预警和预防发布
加强与市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获取重大洪涝、干旱等预测预报信息,组织专家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农业灾害预警及意见与措施。
4.应急响应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根据市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实施农业农村系统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行动。
4.1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实施灌溉、排涝、排险、救助等服务工作,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监督县(市)区级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3、全面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发生灾情后第一时间做好灾情统计及受灾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防范动物疫病流行。
4.2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动向,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联系,根据气象预测情况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2.指导各地全面开展农业生产安全风险排查,及时对果树和设施大棚加固防风,组织开展清理疏通田间沟渠,确保排水顺畅;会同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完善科学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意见。
3.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养殖场户对养殖设施隐患排查,防风防雨加固。组织指导养殖场户加强兽药、饲草料等物资储备,落实消毒用药、动物疫苗、无害化处理袋等应急物资储备。
4.灾情发生后,组织做好农业损失灾情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开展勘察定损,落实理赔资金,减轻农民因灾损失。并组织专家组奔赴各县(市)区,指导农户进行灾后重建和恢复农业生产。
4.3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密切关注汛情动向,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联系,根据气象预测情况及时发布风险预警。
2、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级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
3、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养殖场户对养殖设施隐患排查,防风防雨加固。组织指导养殖场户加强兽药、饲草料等物资储备,落实消毒用药、动物疫苗、无害化处理袋等应急物资储备。
4.4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加强值班值守,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雨情动向,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联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汛情动态,根据气象预测情况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和风暴潮等预警信息。
2、指导各地开展设施农业安全隐患排查,采取设施农业棚体加固、防灌排水等有效措施防灾减灾。
3、做好畜牧业防灾减灾,指导养殖场户对畜禽圈舍和粪污处理等养殖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进行防风防雨加固。
5.响应终止
依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终止命令后,市农业农村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适时发布终止本实施预案命令。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及时组织农民、农技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恢复工作,保证农业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到位。
6.2 工作总结
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指挥部办公室对救灾、农业损失、生产自救、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等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为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7.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依据《营口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加强组织训练和开展队伍拉练,切实提升突发性重大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7.2 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部门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指导本辖区内农资经营部门储备一定数量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膜、钢架等农业抗灾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开展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7.3农业专家指导
市、县农业农村局利用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专家团队,一旦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专家奔赴灾区开展农业生产指导服务工作。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管理和更新。根据《营口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农业防汛抗旱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营口市农业农村系统防汛抗旱专家团队名单
营口市农业农村系统防汛抗旱专家团队名单
第一组 大石桥市
韩秋香 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种业科科长
刘丽颖 营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兽医师
刘 林 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动物卫生与屠宰科
第二组 盖州市
常 坤 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土肥科科长
王印双 营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杜 聪 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动物卫生与屠宰科
第三组 鲅鱼圈区
赵润洲 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植保科科长
苏明亮 营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张大凯 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兽药饲料科
第四组 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
姜长城 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科科长
秦 鹏 营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李洪彬 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种植业科
(根据情况,对人员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