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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农村果树反光膜和纸袋套垃圾及时清理的建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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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莎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果树反光膜和纸袋套垃圾及时清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及时抓住清理时机

我们完全赞同您提出的反光膜应在果实采摘后尽快清理的建议。根据多年来的果园管理经验,反光膜在果实采摘后1-2周内清理最为适宜,清理工作不易受到干扰。

二、采取多种清理方法

清理工作以属地政府为主体,以镇村为单位开展。对于人工清理,我们会要求各县(市)区、各镇村组织清理工作人员,使用专业的清理工具,避免对果树根系和土壤结构造成破坏。对于机械清理,由于目前属于技术空白,我们会要求各县(市)区积极探索,选择适合果园地形和果树种植密度的小微型机械设备实施。

三、协调做好清理后处理

我们会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对反光膜进行分类收集,将其与果园内的其他有机废弃物区分开来。因为废弃反光膜处理在我市,乃至全省还是一项空白,处理工艺复杂,成本较高,因此,属地会将废弃反光膜同生活垃圾共同进行焚烧处理。我们会积极探索研究废弃反光膜处理方法,与废弃物处理企业进行磋商,这些企业要具备无害化处理技术,如高温裂解、化学回收等,将反光膜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资源,如燃料油、塑料颗粒等,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针对反光膜污染严重的土壤,我们会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土壤修复项目。

四、持续加强宣传教育

我们会认真指导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业的农业技术专家和环保志愿者,深入各镇村的果园、田间地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反光膜清理培训指导。培训内容包括反光膜清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理方法、环保处理流程等。同时,我们会印制宣传资料,如宣传手册、海报、宣传单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图片,向果农普及反光膜清理知识。

五、探索建立奖惩机制

我们会要求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在以执法手段为震慑的同时,我们会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协调镇村政府和相关部门,探索设立反光膜清理专项奖励基金。对积极主动清理反光膜且清理效果达到标准的果园,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还会探索在政策扶持方面给予优惠,如优先安排果农参加技术培训、市场推广等项目。我们还会积极协调供销部门,发挥其农资回收的职能,合理规划反光膜回收站点的布局,确保其覆盖范围广、交通便利。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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