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完成对全市农田沟渠的全面排查和摸底调查,建立详细的台账资料。修复整治损毁和淤堵的农田沟渠,提高沟渠的过水能力和排水效率。新建和改造桥涵、闸站等渠系建筑物,打通田间沟渠“毛细血管网”,实现河湖水系和干、支、斗、农沟渠的连通,形成完整的排水工程体系。建立健全农田沟渠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实现农田沟渠的常态化、规范化管护,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通过三年行动,到2027年,基本完成营口市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平原涝区治理任务,农田沟渠体系更加完善,灌排能力显著提升,有效解决西南部农田内涝、排水不畅等问题,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田沟渠排查摸底
1.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农田沟渠体系分布、农田积水受淹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详细查清沟渠的长度、宽度、深度、走向、过水能力、建筑物配套等情况,以及存在的“缺、断、浅、堵”等问题隐患。
2.建立农田沟渠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明确问题类型、位置、严重程度等信息,并制定相应的整治整改思路和措施,台账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二)分区分类补齐农田沟渠设施短板
水利部门重点加强排涝干渠、支渠等骨干排涝工程建设,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加强斗渠、农渠等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完善排水工程体系。3月底前,编制完成县级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平原涝区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田块治理。对于无法通过建立排水体系排除积水的地势低洼易涝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块整治,采取客土回填等措施,将低洼耕地田面垫高至周边排水沟设计水位以上。
2.农渠治理。清除渠内的淤泥和杂物,对老化、损坏的农渠涵管、斗门等进行维修改造,同时合理调整农渠的布局和走向,提高灌溉和排水效率,确保田间来水即排、排水即通。
3.斗渠治理。斗渠治理要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衔接干渠、支渠工程布局。清除渠内的淤泥与杂物,修复损坏的渠系建筑物,对配套的排水渠系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对应建未建的斗渠,加快列入建设计划。
4.干、支渠治理。重点解决影响排涝的“卡脖子”和“堵点”问题为导向,以四级涝片为最小治理单元,重点围绕排涝泵站新建改造、排涝河道治理、排水干支沟清淤疏浚、桥涵闸新建整治及数字孪生工程等建设内容,加快推进涝区治理前期工作,尽早列入建设计划。
(三)建立健全管护机制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农田沟渠和涝区设施的管护主体和责任。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设施,由乡镇(街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护;建立管护责任公示制度,将管护主体、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在沟渠沿线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通过购买工程质量保险,降低工程维修风险。探索委托专业化机构进行管护,将农田沟渠的管护工作委托给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管护公司,实现管护工作的专业化、市场化。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的监督作用,建立群众参与的管护监督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管护经费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社会投入等方式筹集管护经费。县级财政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农田沟渠和涝区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管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管护人员考核制度,对管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总体安排
1.全面排查阶段(2025年5月底前完成)
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农田沟渠基础设施问题隐患,重点调查盖州市、大石桥市和老边区洪涝灾害区和易涝区分布情况,确定易涝区的位置、面积及受淹原因等。必要时聘请设计公司和农田水利测绘专家深入一线实地踏勘,科学制定规划方案,建立台账,绘制整治现状图、堵点图等“一张图”。
2.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6月底前)
各县(市)区要统筹资源、调集力量、按照工程规划、实际需要、全面组织施工,建立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的排涝工程整治进度统计台账,确保2025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农田的易涝地块沟渠连通工作,建成集水源供给、引水输水、农田用水、沟渠排水、汇水泄水于一体的县级农田水系“一张网”。
3.完善提升阶段(2027年6月底前)
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沟渠常态化运维模式,建立健全管护责任体系。市级部门将对辖区内农村沟渠连通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后反弹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督导加快整改,确保农村排涝渠系完整、通畅,基本实现受灾重点区和排涝区农田排涝畅通、补上防灾减灾短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农村沟渠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工作,建立会商工作机制,加强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应急、气象等部门联系,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难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是农村沟渠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农业农村、水利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抽调业务能手,组成工作指导组,深入现场一线,督导工作开展。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指导实施方案编制及斗渠、农渠连通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干渠、支渠连通工作。
(三)统筹项目实施。各县(市)区要加强现有项目资金统筹,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和管护资金,以县域为单位,农业农村、水利部门提前谋划包装项目,落实具体地块,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省级将对符合政策条件、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与灌排水网衔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要结合农田、水网规划布局,统筹用好相关资金,强化河湖水系和干、支、斗、农沟渠衔接。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平原涝区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