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落实责任感与紧迫感提升
(一)中央与地方政策要求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农膜回收作为重点内容,辽宁省相关通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责任与任务,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县(市)区需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体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部门监管、地方属地、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利用春季关键时期,加快废弃农膜回收离田,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纳入垃圾处置体系
积极推动将无利用价值的废弃农膜纳入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完善处理流程。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抓实抓好,提升整体工作成效。
二、源头管控与农膜使用优化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全面普及厚度不小于0.01 mm的国标地膜,从源头提高农膜质量。国标地膜的使用有助于减少残留污染,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保障土壤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多部门加强农用薄膜协同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禁非标农膜入市下田,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农民使用合格农膜产品。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地膜覆盖适宜性评价试验,结合种植结构调整,适度减少覆膜作物种植面积。有序推进农膜源头减量,降低农膜使用量,减轻回收利用压力,实现农业绿色发展。
三、典型示范与回收体系构建
(一)主体参与与模式推广
引导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回收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结合农业生产季节共同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工作。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废弃农膜回收效率和质量。总结推广农膜回收利用的好模式、好经验、好做法,为各地提供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探索构建多元化农膜回收体系,推动废弃农膜回收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增加废弃农膜临时回收点设置,满足季节性需求,方便农户交售废弃农膜。完善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实现有序回收,严禁乱丢乱弃,保障农村环境整洁。
(二)资金支持与示范点建设
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统筹污染防治相关资金,支持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和回收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有效开展。积极建设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示范点,逐步形成“农民自愿、企业受益、环境改善”的良性发展模式。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四、试点工作推进与任务落实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县(市)区要抓住春季覆膜关键节点,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压实工作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产品到位、项目落地。确保加厚高强度地膜合理推广应用,稳妥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提升地膜使用回收效果。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任务是国家对各省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必须完成。省、市将持续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调度和督导力度,实行周调度和月通报制度,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五、基础数据掌握与台账建立
扎实开展农膜使用情况核定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统计工作,建立规范的回收利用台账。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农膜使用、废弃农膜回收基础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2025年继续构建“营口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开展农田废弃地膜残留原位监测和已覆地膜厚度入田监测。各县(市)区要做好年度监测工作,抓好监测质量控制,按时报送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
六、宣传引导与良好氛围营造
在春耕备耕等重点时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屏幕滚动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有关政策。依法依规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和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和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
文件解读单位:营口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文件解读人:段世航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7-2888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