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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时间: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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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治本攻坚,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涉农企业、生产经营主体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物质装备得到改进,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力争实现“三提高、三下降、一遏制,一向好”,即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和较大事故逐步实现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行动。面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经营组织,开展“人、机、田”安全生产实操技能培训,提升驾驶操作人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各县(市)区加强农机、畜牧等重点行业基层安全管理队伍和有关涉农企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到 2026年底,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领域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

(二)完善提升法规标准体系建设。配合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处置试点示范,探索完善农村沼气安全适用技术模式和报废标准体系。落实国家对氯化苦、磷化铝采取限用管理措施。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开展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结合农业重点行业领域现行的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作有关视频、手册,制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措施,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贯,推动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并掌握农机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和企业自检自查的重要内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高排查整改质效。

(四)开展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健全完善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主要负责人要熟悉标准,每季度至少带队对本单位开展1次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各县(市)区要紧盯关键时点,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查农机安全技术状态、农药经营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进展缓慢的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综合运用通报、警示、约谈、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确保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行业事故隐患报送制度,探索建立分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分析制度,对事故隐患实现清单制度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五)持续提升事故隐患防范能力。紧盯事故易发关键时段,建立值班值守制度,不定期开展值班在岗抽查。及时沟通气象部门,联合发布灾害性天气的气象预警预报,形成联动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抓好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防范涉农机道路交通事故。

(六)推动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推动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春耕、秋收等重要农时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检查检修。指导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屠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全面提升设施设备本质安全水平。严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考试、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等业务工作,实施农机“亮尾工程”,从源头上保证农机安全。推进农机安全实地检验制度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水平。推动提升农机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提高在用农机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加快淘汰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加快废弃农村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安全处置。持续推进小型屠宰场点撤停并转,严格屠宰场点资格审核,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八)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强化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开展实施“科学安全用药大讲堂”等公益培训活动,指导科学合理用药。

(九)进一步强化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省级部署,及时举办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进一步锻炼队伍,提升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各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现场演练或桌面推演,提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突能力以及机手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动涉农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形成常态化机制。

(十)开展涉农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各县(市)区推动落实国家出台的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适时更新涉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涉农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选树标杆企业,落实相关奖励政策。2025年底前力争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先进经验。

(十一)紧盯关键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执法等方式,在春耕、秋收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涉嫌构成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罪、危险作业罪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十二)持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灵活创新宣教方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充分利用短视频、明白纸、宣传画册等手段,发挥“报、网、端、微”等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农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农机、农村沼气、农药使用等安全生产知识网上授课、网上培训,广泛征集视频、动漫、警句等安全知识宣传作品,并通过微信、抖音视频等渠道向农民群众推送,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素养和应急能力。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引导农业从业人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时刻遵纪守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十六)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对“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的动态监管,加大对示范单位的宣传力度,发挥好典型引路作用。继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的申报工作,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提升农业安全整体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本地区农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与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梳理“任务、举措、责任、时限”,定期调度了解工作进度,抓好责任落实。

(二)强化安全投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积极争取将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督促相关涉农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资金投入。

(三)强化制度保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积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四)强化正向激励。省厅、市局将定期调度各县(市)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典型经验及做法,探索将有效经验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通报表扬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地区,以点带面推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农业领域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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