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台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引导乡村产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27号),结合营口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营口市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
二、 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规划背景、总体要求、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扎实推进现代种养业、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加快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拓展乡村特色产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创新创业、保障措施十二个章节,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从发展现状、存在问题、面临机遇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1.坚持立农为农。2.坚持市场导向。3.坚持融合发展。4.坚持绿色引领。5.坚持创新驱动。
发展目标:
2021-2025年营口市乡村产业发展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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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确保目标) |
年均增长 |
力争年均增长 |
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亿元) |
194 |
285 |
8% |
16% |
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 |
1 |
1.4 |
[0.4] |
[0.5] |
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个) |
1 |
5 |
[4] |
[8] |
一村一品专业村(个) |
7 |
20 |
[13] |
[23] |
休闲农业年接待旅游人次(万人次) |
300 |
500 |
11% |
15% |
休闲农业年营业收入(亿元) |
3.5 |
6 |
11% |
18% |
各类涉农电商(家) |
255 |
330 |
5% |
8% |
涉农电商销售额(亿元) |
3.9 |
7.8 |
14% |
16% |
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万人) |
0.4 |
0.76 |
14% |
20% |
注:[]为累计增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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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布局:打造营口市“两区两带”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充分挖掘自身优势,推动营口市乡村产业协同发展。“两区”分别是指北部现代农业区和南部休闲农业区。“两带”分别是指西部沿海农业经济带和东部生态农业经济带。
加快种植业振兴、加快畜牧业振兴、 加快渔业振兴、加快林业振兴。
第五章 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聚集区
统筹谋划园区。到2025年,重点建设4个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大石桥市、盖州市)以及自贸区“五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在2025年前使之全部达到省级标准。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力争到2025年,现有集聚区全部实现“七通一平”(道路、电力、通信、自来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和土地平整),能够承载项目落地及运行。
培育壮大园区实力。推进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合,推广“飞地经济”等模式,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
通过完善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布局、促进产业升级、稳定产业发展途径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快速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第七章 拓展乡村特色产业
通过四方面持续发力,拓展乡村特色产业,一是推进全产业链发展,二是推进聚集发展,三是推进“营字号”区域品牌培育,四是推进建设农产品市场。
第八章 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
聚焦重点区域,打造美丽乡村;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打造休闲农业示范园及休闲农业示范县;提升服务能力,创建示范典型。
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主体,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创优农村电子商务环境,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壮大乡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业态融合发展。
通过培育返乡入乡在乡创业主体、搭建创业平台、强化创业指导、优化创业环境、培育乡村企业家队伍等多种途径,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带动乡村产业发展。
《规划》从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策扶持、加强平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安排,全面保障《规划》落实到位。
文件解读单位:营口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文件解读人:马源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7-288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