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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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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依法统一行使市区(不含鲅鱼圈区)兽医兽药、饲料、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监督、农业植物检疫、经管、粮食流通以及市辖区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等行政执法职能。

(二)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兽药、饲料和非法添加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畜禽屠宰和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两品一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农业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执法工作。

(六)依法查处侵占损害农村集体资产及农村宅基地的违法行为,对管辖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进行调解仲裁。

(七)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维修农机和农机配件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驾驶行为;负责农业机械安全、试验鉴定监督管理及农机事故调查处理。

(八)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监督指导县(市)级(含鲅鱼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受市发改委委托,依法查处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和社会粮食流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依法查处破坏国土空间规划、擅自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改为建设用地以及无证采矿等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队长:王刚       党委书记:唐晓云

联系电话:0417-29589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至11:30;13:00至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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