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调整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的批复》(营编办发[2020]25号),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研究决定:
柯营同志任政策法规与科教培训科(种业管理科)科长,免去科技教育培训科(种业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洲同志任种植业管理与农机科(农药管理科)科长,免去农田建设管理科(农垦管理科)科长职务;
潘伟同志任市委农办秘书科(综合科)科长,免去农村发展改革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长职务;
刘曼同志任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免去农机管理科科长职务;
孙德军同志任农田建设管理科(农垦管理科)科长,免去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长职务;
罗灏同志任农村发展改革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长,免去市委农办秘书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职务;
汤营同志任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长,免去畜牧产业发展与兽药饲料科科长职务;
张继春同志任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科)主任(科长),免去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田润鹏同志任总畜牧师,免去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科)主任(科长)职务;
牛忠振同志牵头计划财务科(国有资产监管科)工作;
徐欣同志牵头渔业渔政管理科(渔业安全监管与应急科)工作;
关舰同志牵头畜牧产业发展与兽药饲料科工作。
免去曲久灵同志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徐欣同志渔业渔政管理科(渔业安全监管与应急科)科长职务;
免去朱强同志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孟岩同志总兽医师职务;
免去李冰同志总农艺师职务;
免去梁德广同志总畜牧师职务;
免去谢婷婷同志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保留副科实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