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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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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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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6】538号)要求,做好肉牛肉羊提质增效工作,市局制定了《中央财政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监管及数据录入相关工作。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5日


中央财政养殖环境净化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6】538号)要求,为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效能,进一步规范病死牛羊集中无害化处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推动牛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支持对象

下达我市项目资金53万元,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承担养殖环节病死牛羊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任务的主体。

三、经费测算

牛补助标准为385元/头,羊补助标准为77元/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全市集中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牛345头、病死羊5031只。

四、工作要求

(一)无害化处理补助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实际产生处理数据,据实测算拨付。

(二)各县区要指导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市局将以“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录入信息为资金拨付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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