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经梳理审查,现将本机关及所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1个)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性质为行政执法机关,属于法定行政执法机关,具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职权。
法定代表人:袁鹏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30-2号
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执法组织(2个)
(一)营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动物卫生监督中心),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属于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执法组织,具有行政许可职权。
法定代表人:姜长城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30-2号
(二)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营口市植物保护中心),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属于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执法组织,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的职权。
法定代表人:沙万纯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三、依法受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1个)
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属于依法受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具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职权。
法定代表人:唐晓云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