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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辽河流域粳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部分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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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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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农办产发〔2024〕355号)要求及《关于申请2024年大石桥市粳稻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续建验收的报告》(大农发〔2024〕324号)请示,2024年12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委托辽宁智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大石桥市洪喜米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优质大米加工项目和营口天域稻业有限公司特色优质水稻生产及稻米加工、科研育种基地建设项目开展部分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0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马源

联系电话:0417-2978550

附件:2024年辽河流域粳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部分验收结果公示表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2024年辽河流域粳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部分验收结果公示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验收结果
1 大石桥市洪喜米业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优质大米加工项目 按“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25%”的规定核实,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资完成情况,补助金额为人民币2,155,300.00元。
2 营口天域稻业有限公司 特色优质水稻生产及稻米加工、科研育种基地建设项目 按“每个投资主体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25%”的规定核实,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资完成情况,补助金额为人民币173,900.00元。
合计 2,329,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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