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辽宁省要在畜牧大县和畜禽粪污资源量大县、粮食和经济作物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10个县(市、区),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以县为单位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日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印发《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每个试点县(市、区)要完成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利用试点面积10万亩以上,今年辽宁全省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比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
《方案》明确,遴选沈北新区、金普新区、瓦房店市、台安县、东港市、义县、盖州市、昌图县、凌源市、北票市10个项目县(市、区)做为2023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粪肥还田实施地块仅限于耕地和园地,不含草场草地。县级人民政府是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鼓励创新机制、培育主体、壮大市场、连接种养两端,畅通种养循环,推动粪肥还田利用。
具体实施上,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因地制宜建立粪肥直接还田的社会化服务有效组织运行长效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引导专业化服务主体加大投入,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确保经济可行,促进增产提质,形成良性循环。试点县要统筹资金资源加大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支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应当积极应用新技术、探索新方式、推广好经验,努力构建基于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的补贴发放与管理机制。
技术要求方面,规模养殖场应当合理负担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成本,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应符合《有机肥料》要求。
辽宁省还要科学开展田间试验和效果监测。试点县要充分利用指导专家团队技术优势,科学开展田间试验和效果监测。选取代表性作物和适宜区域,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比例田间试验不低于3项,每种作物、每种技术模式至少布设3个监测点,监测点总数不低于20个。各地要做好数据汇总和效果评估。开展试验和监测周期内施肥调查、土壤理化性状分析、产量品质监测,汇总分析数据并编制效果评估报告,评估粪肥还田在增产增收、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科学测算有机养分替代化学养分潜力,为试点县区探索绿色种养循环模式提供数据支撑。
服务保障方面,辽宁省要加强技术指导,强化支持支撑。辽宁省级要成立涵盖土肥、种植、畜牧和环保等行业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开展专家包片技术指导服务。各试点县要成立由相关技术单位牵头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方案制定、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为加强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科学评价试点实施效果,优先聘请省级科技团队为本地区提供技术模式制定、田间试验、测试分析、试验监测、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田间调查、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试点县要建立工作档案、技术档案、资金档案的“三档案”和粪污收集台账、粪肥加工台账、粪肥还田台账的“三台账”,确保工作情况和资金使用有据可查,粪肥去向可追溯。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展、运行管理等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试点县每季度提交粪肥收集处理、还田应用、相关活动开展等文档和图片资料,年底按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年度评估评分表开展县级自查自验,市级核查后,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评估,年度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调整的重要依据。
加强质量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上线试运行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探索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管,提高工作管理效率。各地要加强粪肥质量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程,确保还田粪肥质量达标,杜绝二次污染,省级部门将不定期开展粪肥质量抽检,同时对享受商品有机肥补贴的企业纳入省级肥料质量监督抽查范围,对拒绝抽查的生产企业取消项目参加资格。各试点县要严格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擅自整合、违规挪用项目资金,优化资金支付方式,探索通过预付款、分期支付等方式,加快项目资金执行。
加强技术集成,搞好宣传指导。各试点县要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展示示范效果,扩大示范影响。要加强技术集成创新和总结提炼,分作物分粪肥种类集成一批务实管用的轻简化机械化技术模式,提升粪肥还田定量化、科学化水平。立足区域特点,以当地主要种植作物为主线,因地制宜推广“固体粪肥+N”“液体粪肥+N”等技术模式。紧抓粪肥还田关键时期,编印挂图、明白纸等技术资料,采取科技讲座、进村入户、直播答疑、蹲点包片等形式,指导专业化服务主体、种植主体、农民提高技术水平。广泛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开展粪肥科学施用、种养循环发展等系列宣传,提炼一批有“说头”的典型案例,讲好种养循环农业绿色发展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根据计划,辽宁省力争通过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