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气象局、鲅鱼圈区渔业渔民渔船管理局,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受高空槽东移影响,预计 11 月 22~23 日,我市将出现强寒潮大风天气,伴有雨雪。具体预报如下:
1.雨雪预报,22 日早晨到傍晚,我市有小雨,夜间转阵雪,降水量 2~8 毫米。
2.强寒潮预报,22~23 日,我市气温将下降 12~16℃,24 日和 25 日早晨,沿海地区最低气温为-11~-9℃,其他地区为-14~-11℃,气温由前期明显偏高转为偏低趋势。
3.大风预报,22 日夜间至 23 日,陆地西北风 5~6 级、阵风 8 级;渤海北部海面西北风 7~8 级、阵风 9 级。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防范强寒潮、雨雪和大风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二、认真落实设施农业防灾措施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户和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温室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的防风加固,做好排水沟渠疏通。风力较大时要及时关闭通风口,以防瞬时风速过大损坏棚膜。要及时落实保温措施,及时调整揭盖卷帘时间,科学安排棚室通风,避免作物造成冻害。
三、落实好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
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知养殖场户停止野外放养畜禽,及时归圈饲养。指导养殖场户全面排查畜禽圈舍、供电线路、供水管道等养殖设施设备,加固圈舍尤其是门窗和屋顶。
四、强化渔业安全措施落实
严格落实船籍港管理制度,迅速排查辖区内作业渔船,通过北斗平台、包保群等方式,立即将气象预警信息传达到船、到人,及时召回海上作业渔船就近避风避险,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内休渔渔船的安全巡查,做好防风避浪、防碰撞、防火等工作。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渔船船位实时监控,发现北斗报警信息,第一时间准确核实渔船安全状况,并及时处置。
五、加强灾情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要强化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动态跟踪天气形势变化和农业受灾情况。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组织做好灾后自救,及早恢复生产。认真做好农业灾情调度,及时、准确报送农业灾情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措施等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