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好营口市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工作,9月27日,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沿海有关县(市)区渔船进出渔港报告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达鲅鱼圈渔业渔船渔民管理局和盖州市农业农村局,与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县区关于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的进展情况,对现阶段渔船进出渔港报告落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督导中发现,县区个别进出渔港报告工作人员对渔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不娴熟,督导组立即进行了现场指导。同时,就如何提高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管理水平,全面做好应报告尽报告和提升报告质量提出指导意见:
一是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高度认识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安排,采取务实高效针对性措施,做到辖区内渔船“渔港通APP”应装尽装,渔船进出渔港应报尽报。对本辖区未报告渔船要登记在册,逐一落实整改,并按规定报告。
二是强化“渔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监控管理,做到全面、及时、动态地掌握本辖区渔船进出渔港报告状况。平台专职人员要熟悉业务,且熟练平台操作,要结合北斗平台对未按规定报告的船长及时通知,对于职务船员配员信息等填报内容不齐全的,要求立即责令整改。
三是切实履行海、陆巡查职责,督促进出渔港的渔船按规定报告。对巡查中发现未按规定报告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