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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巩固脱贫成果取得好成绩!

来源: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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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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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21年全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对全省12个市、15个重点县、26个非重点县进行了评估。我市在12个市中位列第四,大石桥市在26个非重点县中位列第9、盖州市在26个非重点县中位列第14,取得较好成绩。

2021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营口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策举措、工作机制、机构队伍衔接,在巩固、拓展、衔接、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局良好。

1.坚持高位推进,抓好谋篇布局。始终坚持“四级书记抓扶贫”的领导体制将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民生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12次研究相关工作,制定印发《营口市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480名,工作队30个,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 落实“四个不摘”,健全监测机制。2021 年省以上资金 8913.2万元、市本级资金4802万元,按时限全部下拨县(市)区。组织开展防止返贫致贫集中排查,提高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速率和效率,全年无新的致贫现象发生。组织开展扶贫资产确权清查工作,及时更新和完善台账基础信息,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3.促进有效衔接,实施产业项目。全面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推进等方面工作落实。科学谋划产业项目,安排资金8600万元,重点支持特色种养业、冷链仓储等建设,实施新项目42个,促进脱贫地区全面发展。

4.加强设施建设,稳固脱贫成果。“两不愁、三保障”进一步稳固,切实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推动脱贫人口5026人返岗复工,完成2020年就业务工人数的102%。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4.7%,由440元/人月提高到505元/人月。开展住房安全排查,改造危房65户。实施各阶段教育资助政策,累计发放国家助学金1087.21万元,减免学费2523.6万元,“雨露计划”补助103.2万元。实施饮水安全工程,下达省以上资金782万元,计划项目287处,受益人口30多万人。强化健康医疗保障,投入843万全额资助全市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保。创新防返贫减贫机制,投入542.8万为全市27141名脱贫人口购买“1+5”防贫综合保险,减轻因灾、因病因意外等原因造成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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