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致广大农资生产销售经营者们的一封信

来源: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公众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7

【字号:

分享:

全市农资生产销售经营者朋友们:
大家好!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省内省外部分城市呈现多点散发态势,我市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不断增大。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通过运输渠道传播,确保农资安全稳定供应,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您和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口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全市广大农资生产销售经营者朋友们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做好以下几点:
    一、落实好自有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各项防控措施。农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自有运输车辆及人员,要严格落实《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运输车辆消毒、人员防护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司乘人员要主动进行新冠疫苗接种,配合有关部门定期接受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在车辆运输时,坚决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报告病例的地区,不扎堆不聚集。建立健康监测台账、核酸检测台账、疫苗接种台账、运程台账。做好往返运输车辆消毒杀菌,积极配合各级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检查登记、扫码、测温等工作。途经或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输货物,严格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协助外省、市来返车辆及司乘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各农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负责人要协助外省、市来返车辆及司乘人员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协调相关事宜,提供优质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切实保障农资供应,严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货运渠道传播。
    三、提前告知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各农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负责人要依据农资运输需求,提前告知外省、市来返车辆及司乘人员,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需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境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协助外来人员与当地疫情指挥部门进行报备,核酸检测要求随我市疫情政策调整。
    四、减少外来人员接触。各农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负责人要提前告知外省、市来返车辆及司乘人员,提前携带食物等必需品,入境后尽量不到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减少与本地人员接触;确需补给时,由本地人员协助购买;采用电子支付形式结算运输费用。
    五、装卸地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各农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负责人要在装卸货地点提前配备好消毒药品和器械,有条件的在装卸货地点门前设置消毒池和消毒垫。装卸车过程中,外来车辆司乘人员一律不准下车,紧急情况必须下车的,需正确佩戴口罩、消毒、测量体温后方可下车,外来人员下车后途经卫生间等场所要马上进行消杀。外来货物要进行全面消杀后,再进行装卸。装卸车辆完毕后,外省、市来返车辆及司乘人员应立即驶离本地,不得逗留。
    六、及时上报异常情况。一旦发现自有车辆及外省、市来返车辆的司乘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农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向当地防疫部门进行报告。
    您的支持就是相助,您的配合就是温情。请广大农资生产销售经营者们自觉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加强个人防护,让我们共同扛起疫情防控和保障农资供应的责任,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共同捍卫健康营口!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