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0

【字号:

分享:

营农发〔2019〕28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营口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营口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营政公领发〔2019〕1号)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社会监督,扩大干部群众对农业部门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农业行政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增强农业部门履职尽责能力,规范行政行为,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公开工作内容

1、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主办、谁公开”原则,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并在标题中标明建议提案内容概要。(责任科室:办公室、有关科室)

2、做好职责权限和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机关的职责、职能和领导干部的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图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公开和编制工作,并按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体、服务层级、服务形式、行政管辖等进行分类,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责任科室:人事、有关科室)

3、做好财务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局网站上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分项公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责任科室:计财)

4、做好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的招投标、采购等从交易公告到中标结果要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开。(责任科室:有关科室、计财)

5、做好行政执法和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途径、检查计划和结果等信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情况在局网站上进行公开。(责任科室:法规、农安)

6、做好优质农产品宣传工作。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获得农业部认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信息。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布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责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

7、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功课工作。一是公开扶贫信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五个一批”等重点工作,在局网站上加大政策措施、项目资金、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协调行业责任部门,加强对工作进度和有关救助政策信息公开。二是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责任科室:扶贫指导、扶贫督考、科教、畜牧产业、渔业渔政)

8、做好决策实施公开工作。一是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要通过局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公布一件收集和采纳情况。二是局网站设置政策文件类栏目,20个工作日内发布本系统相关政策信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三是以政府和政府办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在报审文件时,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文件一并报送政府办。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四是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解读政策、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四是结合“十三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公开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落实结果。(责任科室:有关科室)

9、做好舆情回应和信访工作。一是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加强网站、论坛、微信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做好应对处置和报送工作。对涉及重大、突发时间的政务舆情,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权威信息。落实好“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群众在“网络回应人”平台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二是做好来电来访答疑解惑。搞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对群众诉求做好耐心解释答复和沟通疏导。三是网上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中心、有关科室、有关单位)

10、其他需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报送、审批。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网络更新检查维护。

(二)加强责任建设

印发公文的申请单上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和密级等属性,对于公开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期限等,由办公室报信息中心进行公开。其他信息,需要在局网站上公开的要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或在信息公开登记本上由机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报信息中心公开。本着“谁申请,谁负责”原则,请机关科室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的,要在相应的网站上已发布的原文上做出明确标注。

制发性文件的公开目录由局办公室每季度汇总备案;在局网站上公开的信息目录由信息中心每季度汇总备案。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发布本单位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强化网站公开功能。

充分发挥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科学合理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和子栏目,做好日常维护和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及时回复市民留言,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责任科室:信息中心、有关科室)

(四)加强督查考核。

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局管理考核,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营口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附件2、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底稿

附件3、营口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4、营口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季度报表

 营农发[2019]280号附件1-附件4.docx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6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